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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陈行甲70万薪酬, “定向捐赠”拿多少都合规?
发布日期:2026-02-12 23:22    点击次数:105

前些天,陈行甲2024年从深圳市恒晖公益基金会拿70多万元薪酬(2023年是90多万)一事受到比较多的关注。如今,陈已经准备决定基金会(估计有离任审计,审计完没问题即可抽身而退),应俞敏洪之邀加盟新东方。

很关注这一事件,也做了些功课,还从基金会网站下载了它的2024年报。上面第二张陈行甲薪酬截图,就来自这份年报。

但因为本职工作忙,事件热度高的时候没顾上写,热劲儿过了就不想写了。 这两天突然想说点什么,因为看到一位媒体朋友的朋友圈:

2024年恒晖基金会支出(2213万元),管理费占比(5.3%),这些数字来自民政部门对陈行甲70万薪酬合规的回应。朋友算出116万,很正常。

因为之前做了点儿功课,我和朋友聊了聊。我告诉他,基金会2024年包括薪酬在内的管理费,远不止116万。根据2024年报,基金会12名专职工作人人员,2024年平均薪酬327548元;6名兼职工作人员,平均薪酬23825元。仅薪酬一项,就将近400万。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2024年恒晖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2213万,薪酬近400万,占比接近20%,不违规?

民政部门只说陈行甲的70万合规,其他人的薪酬合规与否,没涉及。但仅凭薪酬高,得不出一定违规的结论。这是因为,《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第13条,开了一个“口子”:

慈善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其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违反本规定的要求。

就是说,如果某个捐赠人在捐赠时明确,某一笔费用单独用于支付薪酬,那么,这笔费用不计算在管理费中。这正是一些文章中提到的所谓“定向捐赠”。

没有理由怀疑民政部门有关陈行甲70万薪酬合规的结论,但70万薪酬中,多少是定向捐赠,最好能说得更明确一些。

在公益基金从业人员薪酬普遍较低的现实下(上面信息来自新京报2024年1月15日报道),恒晖基金会工作人员平均327548元薪酬,算是顶流了。网上一些文章和基金会年报,也透露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

原来,涨薪酬是某个捐赠人的要求,理事会通过了提高全体员工薪酬待遇的决定。

这么一涨,在国内那么多基金会中,无论陈行甲个人70万,还是员工平均30多万,都有些“鹤立鸡群”的意思了。根据上面测算,2024年恒晖基金会(从善款中支出的)管理费只有116万,对比员工薪酬数额,缺口近300万。如果发这么多不违规,那只有一种解释:这300万,来自定向捐赠。

有人说,“有人肯定向捐赠,是因为看中陈行甲这个人”。陈的人品、能力也许真的令人称道,但与很多默默无闻的公益人相比,他的幸运或许仅仅在于,他的人品、能力通过某种方式让人看到了。

也有人说:“有人愿意给,外人管不着。”别的行业,这么说也许没问题,但慈善行业,这么说并不合适。如果有人给就可以拿,拿多少都可以,搞慈善真的可以发财了。

还有人用俞敏洪给陈开出150万年薪证明陈行甲的价值。市场环境下,如果有人愿意给,别说150万,500万也没问题,外人不用眼红,眼红也没用。

但作为“市场人”的陈行甲可以挣多少钱,与作为“公益人”的他应该从公益基金会中拿多少钱,是两回事。后者,除了市场规则,还有(更有)慈善规则。类似“当官不挣钱,挣钱别当官”,慈善也不是挣钱的行业,想挣钱的离远点儿。

“用高薪酬留下陈行甲,这个基金会可以发展得好;他一走,可能就散了”,也听过类似声音。慈善行业,是众人拾柴的事儿,不用过分迷信某个人。“陈行甲能拿,我为什么不能拿”,一旦慈善规则动摇,慈善人员开始攀比收入,将根本上动摇公众对于慈善的信心。这比某个人离开慈善行业要可怕得多。

需要强调的是,写这些绝非宣扬公益人要做苦行僧,他们需要有稳定的收入、体面的生活。但提高薪酬应是全行业的事情,标准要符合这个行业特点,而不是某些组织、某些人在合规的名目下“单兵突进”。

慈善说到底是一个奉献的行业,世界各国概莫能外。陈行甲做了多年慈善,令人敬佩,如今转身去新东方,不知是早有打算还是因有人质疑薪酬心灰意冷。尊重他的选择,祝福他接下来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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